中国民航飞行学院关于举办第二期民用无人机师资综合能力提升培训班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低空经济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新质生产力的典型代表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全国已有20余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提出大力发展低空经济,积极打造成为经济发展新引擎。通用航空是低空经济的主体产业,无人机是低空经济的主导产业。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必须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高校是教育、科技、人才的集中交汇点。

中飞院直属民航局,是国家全过程培养民航高素质人才的主力军、主渠道、主阵地,被誉为“中国民航飞行员的摇篮”。我校是全国第一批深度参与民航无人机操控员执照管理体系构建、规章标准制定和执照培训实践的高校,是全国民用无人机操控员执照考试管理服务提供方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深度参与全国首批民用无人驾驶航空试验区和四川省低空空域协同运行改革。全国第二批开办无人机本科专业,2023年牵头成立全国无人机创新人才培养联盟,共同探索民用无人机领域高层次人才培养。

随着《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和《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行安全管理规则》(CCAR-92)正式实施,无人机产业合法合规要求逐渐清晰。高质量民用无人机新质人才培养需要高素质的师资队伍,为满足无人机行业的迫切需求,中飞院拟举办“第二期民用无人机师资综合能力提升培训班”,具体事宜如下:


培训对象及培训内容


培训对象:无人机相关专业教师,无人机培训机构教员和管理人员,无人机考试点管理人员,无人机产业链企事业单位相关技术人员,低空经济相关产业管理人员。

培训内容:民用无人机行业现状及发展趋势、民用无人机监管政策解读、无人机基础理论和专业建设、航空气象与应用、民航无人机试验区及应用场景构建实践、民航无人机操控员执照管理及培训体系、大型无人机模拟机与地面站操作实践、教学素质和教学能力提升研讨等。

培训师资:培训以专题讲解、案例分析、交流研讨、观摩学习等方式进行,邀请国内无人机行业知名专家、教授、教员和委任代表授课。


培训地点和时间


培训地点: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航空电子电气学院(无人机学院)。

 培训时间:2024 年5月27日至2024年5月31日。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5月25日。 

报到时间及地点:5月26日,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


学习费用


培训费3600元/人(交通食宿自理),AOPA会员2880元/人,在校学习期间培训学员可统一入住学校指定酒店,酒店可开具住宿发票。 

参加培训人员来校报到后统一网上注册缴费,也可将培训费用在报到前汇至我校,汇款时在备注栏注明参加培训人员的姓名和培训班名称,报到时提供汇款复印件,学校出具财政部印制的《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

学院账号:2305369109022101919

开户行:工行四川省广汉市支行 

开户名称: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


其他事项


1.请送培单位务必保证学员脱产学习时间,学习期间原则上不得请假。

 2.培训结束后,考核合格由我校颁发培训合格证。

 3.联系人(班主任):周智辉,电话:139810695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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