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中国航空纪录
申报认证的通知
尊敬的会员、行业从业者、爱好者及社会各界人士:
2017年以来,中国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中国AOPA)依据《AOPA中国航空纪录认证》(T/AOPA0007-2020)团体标准,成功认证了“新中国生产的第一款飞机”“全国首家开设低空无人机应用专业的高职院校”“中国环球飞行第一人”等四十余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航空纪录。
2025年2月中国AOPA发布的《关于征集低空物流相关领域中国航空纪录认证的通知》,得到了中国邮政、航天时代飞鹏、白鲸航线等多家行业单位的关注和支持。为进一步挖掘和推广航空领域的卓越成就,现继续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全行业航空纪录认证项目,其中低空物流领域纪录认证持续征集。我们诚挚地欢迎大家踊跃申报、积极咨询,共同见证中国航空事业的新辉煌。
自人造航空器发明成功尤其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在中国(包括港澳台地区)航空领域各专业之内(含航空器、人员、机构、机场、行为等)需要付出努力才能取得的最早、最高、最久、最小、最长、最独特等航空历史成绩。
AOPA中国航空纪录认证遵循开放、包容、公开、公正、公平的基本原则。通过自愿申报、初审、调查、评审、公示、发布等环节,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给中国所有相关组织机构或个人提供创造与打破航空纪录的机会。
AOPA中国航空纪录认证名称,由描述纪录属性及其纪录类别的两部分词语或短句组成。纪录属性部分须指向明确,如“第一”“最早”“最大”“最长”等;纪录类别部分须规范,如“配送速度”“飞行距离”等。
(一)航空纪录创造或保持者须具有在中国(包括港澳台地区)机构法人资格。
(二)所申报航空纪录须具有一定的社会知晓度,且能提供客观证明材料。
通过电子邮件将《AOPA中国航空纪录申报表》(见附件1)及相关证明材料发送至members@aopa.org.cn,邮件主题请注明“航空纪录申报”。
根据申报项目认证的难易程度,经评估后收取认证费及专家评审费,中国AOPA星级单位会员享受相应优惠。
本征集长期有效,中国AOPA根据申报情况,不定期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中国AOPA对符合条件的纪录创造单位授予相关证书、牌匾,在中国AOPA官网予以发布,并可根据纪录性质及申报人需求,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制作宣传视频、在相关专业媒体上宣传、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集中或专项发布有关航空纪录。
同时,对于未能满足认证标准但具有独特价值的纪录尝试,将收录于《航迹中国——记录每一个平凡而伟大的故事》系列中,让每一份努力与梦想都被看见、被铭记。
申报联系人:
莫中磊
13681117612(微信同号)
附件:
1.AOPA中国航空纪录申报表
2.AOPA 中国航空纪录已认证清单
3.AOPA中国航空纪录认证团体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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