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局积极开展民用无人机经营许可工作

         按照民航局的工作部署, 61《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性飞行活动管理办法(暂行)》(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许可证管理系统”也于同日上线。
    西北管理局提前准备,积极在辖区开展《办法》的答疑解释和宣贯,以及针对“管理系统”上线使用的审核准备工作。61日系统上线当日西北地区递交申请许可的无人机企业为25家,截止64日,递交民用无人机经营许可和申请的企业54家,其中获得颁发无人机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是13家,正在进行初审的企业是40家,未通过的审核的企业1家,未通过审核的主要原因是未按要求提交营业执照。 

  获得颁发民用无人机经营许可的公司陕西地区有8家,甘肃地区3家,青海省和宁夏自治区各1家。陕西大秦无人机技术应用有限公司成为西北地区第一家获得民用无人机经营许可证的企业,陕西斯迈通用航空有限公司成为西北地区第一家同时获得通用航空经营许可和民用无人机经营许可资质的企业。 

  下一步,西北管理局将认真践行“放管结合、以放为主、分类管理”的通航工作理念,按照真情服务工作要求,积极帮助指导行政相对人做好无人机经营许可的准备,依法依规开展相关审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