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局举行11月例行新闻发布会

       11月16日,民航局举行月度例行发布会,民航局相关司局负责人围绕10月民航安全生产运行情况、改革开放40年来民航飞行标准工作和适航管理工作等进行新闻发布,并回答记者提问。来自行业内外20余家新闻媒体的记者参加了发布会。

  安全生产保持平稳态势

  航班换季工作圆满完成

  民航局航空安全办公室副主任乔以滨表示,10月,全行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民航安全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认真落实民航局党组关于确保民航安全运行平稳可控的26条措施,确保了行业总体安全形势平稳。

  10月,全行业实现运输飞行99.4万小时,同比增长8.3%;通用航空飞行9.1万小时,同比增长29.9%。未发生运输航空事故,行业安全生产继续保持平稳态势。截至10月底,运输航空实现持续安全飞行98个月、6640万小时。

  就民航运输生产情况,民航局发展计划司副巡视员张清介绍, 10月,全行业共完成运输总周转量105.5亿吨公里,同比增长10.2%,增速较上月回升1.2个百分点。其中,国内、国际航线分别同比增长11.6%、7.7%。截至10月,今年全行业共完成运输总周转量1001.5亿吨公里,同比增长12.1%;共完成旅客运输量5.11亿人次,同比增长11.5%;共完成货邮运输量604.7万吨,同比增长5.5%。

  民航局运行监控中心副主任孙韶华介绍了航班运行和航班正常情况。10月,民航共保障各类飞行近49万班,日均约1.58万班,同比增长6.37%。全国航班正常率为87.78%,同比提高3.93个百分点,环比提高5.60个百分点。

  10月,2018年冬春航季航班换季工作完成。新航季日均计划约1.56万班,同比增长5.33%,比今年夏秋航季增长1.89%。

  飞标工作从探索到逐渐成熟

  有力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中国民航飞行标准工作包括飞行安全运行、航空人员执照、航空器持续适航维修、航行签派、航空器评审、航空卫生等管理,是民航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民航安全运行管理和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之一。

  40年来,我国民航飞行标准系统围绕民航强国战略,从探索、创建到逐渐成熟,发生了深层次变革,取得了一系列成绩。据民航局飞行标准司司长胡振江介绍, 40年来,民航飞行标准管理部门通过不断加大行业管理力度和服务职能,推动了民航飞行标准系统建设和行业规模不断扩大,从1978年到现在,飞机数量从144架增长到3551架,飞行人员数量增长近15倍,机务维修人员数量增长近50倍。

  与此同时,飞行标准管理部门推进飞行标准规章体系建设,建立了由18部规章、279份规范性文件、115个国家和行业标准组成的相对完备的规章标准体系,涵盖运行安全管理领域的各个方面,夯实了依法治理基础。在持续加强队伍建设方面,形成了包含飞行运行、客舱、维修、航务、航卫等专业,共计661名持证飞行标准监察员的专业监管队伍,提高了安全管理能力。

  胡振江表示,为满足不断发展的监管需求,飞行标准管理部门始终坚持探索和创新监管模式,大力推进FSOP(飞行标准监督管理系统)等建设,不断提升监管效能;坚持“安全隐患零容忍”,飞行标准系统在“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方面狠下功夫;积极推进新技术应用,把新技术应用的落脚点放在提高民航安全水平、运行效率和服务质量上来,加速推进新技术在全行业的应用。截至今年10月,中国民航几乎所有运输机场都具备了基于性能的导航(PBN)飞行程序;96.7%的运输飞机具备广播式自动相关监视(ADS-B) OUT运行能力;20%的运输飞机和6家航空公司具备平视显示器(HUD)运行能力。与此同时,飞行标准管理部门积极参与国际民航事务,与美国和欧洲建立了常态化交流机制,对推动中国民航飞行标准工作起到了重要作用。

  适航审定能力不断提升

  助力民航运输和航空工业发展

  航空器适航是民航飞行安全的最重要保障之一。自1987年中国民航正式开启适航事业以来,民航局以 “保障民用航空安全、维护公众利益、促进民用航空事业发展”为初衷,有力推动了我国适航审定事业的发展。

  民航局航空器适航审定司副司长张森介绍,30多年来,民航局编制和发布了包括管理类和技术标准类的17份适航规章;锻炼和打造了一支专业、专职、专家型的适航审定队伍,他们与技术支持专家、委任代表一起,为航空器全寿命周期适航提供监管和服务。同时,民航局有效开展了各型航空产品的适航审定工作,颁发了50多个型号国内航空产品型号合格证,批准改装1300余项,批准机载零部件500余项;向航空产品生产制造单位核准颁发生产许可证100余份;完成包括引进航空器在内的适航检查,颁发适航证万余份;发布保证飞行安全的适航指令9000余份;向航空化学品研制企业和航空油料供应检测单位颁发适航批准114份。

  在双边适航方面,民航局积极推动双边适航拓展,在保障引进航空产品符合我国适航标准的同时,也为民航局审定合格的国产民机出口创造了条件。

  目前,中国民航局已与美国、加拿大、俄罗斯、巴西和以色列等10余个国家民航当局签署了双边适航程序,已为300多型进口航空产品颁发型号认可证。除此之外,中国民航局还与引进国产民机的近20个国家民航当局签署了适航合作文件,支持国产民机取得外国适航认可证30余份。

  张森表示,根据新时代深化民航改革的要求,民航局提出了“基于风险”的管理原则,调整管理政策和工作方式,通过提高通航企业自律性和广泛使用航空公司委任代表,使有限的局方人力资源更多地放在航空产品型号审定和生产质量监管等安全风险更高的事项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