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速补齐我国通用航空业发展短板有了“良方”

       通用航空,是指使用民用航空器从事公共航空运输以外的民用航空活动,包括从事工业、农业、林业、渔业和建筑业的作业飞行以及医疗卫生、抢险救灾、气象探测、海洋监测、科学实验、教育训练、文化体育等方面的飞行活动。通用航空业是以通用航空飞行活动为核心,涵盖通用航空器研发制造、市场运营、综合保障以及延伸服务等全产业链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体系。我国通用航空业取得了一定发展,但我国通用航空业规模仍然较小,通用航空运营服务薄弱,与经济社会发展和新兴航空消费需求仍有较大差距。

近日,中国民用航空局(以下简称民航局)印发了《关于通用航空分类管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究竟该《意见》可否把准行业发展的脉搏,加速补齐我国通用航空业发展短板,未来又应当怎样落实和完善?记者采访了有关专家。

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綦琦认为,随着国务院在2016年5月颁发《关于促进通用航空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在两年多的我国通航发展实践中,我国通用航空业仍面临诸多问题,其中最大的问题就是通航企业“起飞难”、“运营难”、“盈利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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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的核心内容是建设“四个一”,即创建一套独立完整、科学适用的法规体系,培养一支融合职业化与社会化需要的人才队伍,做实一组创新包容、监管适度的工作机制,搭建一个公开透明、集约共享的服务平台,力争用2到3年的时间,初步建成与我国通航发展起步阶段相适应、有别于公共运输航空的政策法规标准体系、分类监管体系和服务保障体系。“我认为,《意见》明确‘四个一’工程及具体举措,均是在充分调研我国通用航空现阶段发展问题的基础上,采取的精准施策,分别从标准制度、人才队伍、监管机制、服务平台角度开出了推动我国通用航空大发展的‘良方’。”綦琦分析说。

据民航局运输司副司长于彪介绍,《意见》突出了顶层设计。通过放管结合、以放为主,坚持“法无禁止即可为”、政府监管部门“法无授权不可为”,这是近年来在促进通航发展方面取得较大进展的成功经验,也是未来做好通航工作必须长期坚持的基本原则。

于彪认为,目前通用航空企业的特点是小、散、弱,民航业内制约通航发展的问题也都比较细小、琐碎。“通用航空业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低空空域管理改革进展缓慢,航空器自主研发制造能力不足,通用航空运营服务薄弱,我国的通航企业被这些问题束缚了手脚,难以发展。对此,民航局对通用航空业全行业开展监管专项督查,发现了187个问题。通过用半年时间完成了集中的整改,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制度、法规等方面的长效措施,将逐一落实国务院在2016年5月颁发《关于促进通用航空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中的要求,力争在2020年建成500个以上通用机场,基本实现地级以上城市拥有通用机场或兼顾通用航空服务的运输机场,覆盖农产品主产区、主要林区、50%以上的5A级旅游景区,培育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通用航空企业,实现通用航空业经济规模超过1万亿元,初步形成安全、有序、协调的发展格局的目标。”于彪说。

《意见》突出了改革创新、试点引路的精神,表现了创新发展和改革永不止步的坚定信心。民航局自2016年2月以来陆续批复了9项通航改革创新试点,试出很多经验和成果。地方政府、企业和社会资本等方方面面都非常关注这些试点的情况,也提出很多很好的新项目需求。下一步民航局将继续坚持试点引路的方式,积极支持这些项目,争取更多创新和突破。

据于彪介绍,民航局近期将对《意见》确定的各项工作进行任务分工,确定牵头部门和时间表,以“钉钉子”的精神抓好落实。綦琦认为,在我国,通用航空发展涉及到的民航行业外部因素要比公共运输航空多,而且更复杂。“建议在通用航空组织保障方面步子再迈得大一些,创新力度再大一些,可否探讨在民航局增设通航司,这将从根本上有利于对内对外协调有利于通用航空业发展的全要素资源。”綦琦如是说。

本文来源:民航资源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