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了!西安这三地区低慢小航空器飞行无需申报

   “低慢小”航空器不是想飞就能飞。4月12日,解放军94188部队、西安市公安局发布关于加强西安地区“低慢小”航空器管理工作的通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第35条之规定,所有飞行必须预先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主要包括无人机、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航空航天模型、空飘气球等)在西安地区实施飞行活动,飞行组织单位或操作人员应预先向中国人民解放军94188部队航空管制部门或民航空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批准的飞行计划组织飞行活动。

  空管部门严禁在以下区域的上空飞行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机场净空保护区(机场跑道中心线两侧各10公里、跑道两端各20公里范围),民航航路、航线,高速和铁路、公路,水上等交通工具运行沿线、区域;党政机关、军事管制区、通信、供水、供电、能源供给、危化物品贮存、大型物资储备、监管场所等重点敏感单位、部位及其设施;大型活动场所、公民聚居区、车站、码头、港口、广场、景点、商圈、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区域;遇有空域管控以政府部门公告为准。

  因工作需要确需在上述区域飞行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应当经军队、民航空管部门批准。

  在西安市辖区内,单位(个人)可在空管部门划设的3个可飞空域(清凉山森林公园、杜陵遗址公园、沣河湿地公园园区内,真高80米以下)合法飞行,无需申报飞行计划。更多可飞空域划设方案将通过微信公众号(陕西无人机)及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