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23年5月16日,协会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组织召开2023年第3次标准化工作会议,专家就目前无人机行业发展趋势和结合企业痛点,拟提出编写10项团体标准,现邀请业内具有较高社会影响力和技术水平的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作为共同发起单位参与团体标准编制工作,标准暂定名及适用范围如下:
一、《无人机编队飞行技术要求 第2部分:飞行表演》
本标准规定了无人机编队飞行表演的设备、人员、流程、综合保障和安全要求,适用于无人机编队飞行表演作业技术方案的制定和实施,以及作业任务的评价和验收。
二、《固定式无人机反制设备系统配置标准》、《手持式无人机反制设备系统配置标准》和《无人机反制识别处置一体机系统组成及主要性能与测试指标标准》
本标准面向各类无人机反制设备的设计、生产、制造商,以及反制设备的使用单位。
三、《植保无人机播种作业规程》和《植保无人机施肥作业规程》
本标准规定了植保无人机施肥作业前、中、后的工作程序和综合保障要求,适用于植保无人机施肥作业技术方案的制定和实施,以及施肥作业任务的评价和验收。
四、《植保无人机作业路径规划技术规范》
本标准规定了植保无人机作业规划的软硬件功能和性能需求,提出了单机和多机航线规划的方法,适用于植保无人机作业规划技术方案的制定和实施,以及作业任务的评价和验收。
五、《植保无人机选型指南》
本标准规定了用于植保作业的无人机的分类及分级,提出了不同植保作业任务需求下的无人机选型方案,适用于植保无人机的设计、研发、选型和采购。
六、《航拍无人机拍摄流程作业标准》
本标准面向使用无人机开展航空摄影的经营单位,适用于航拍无人机设计、生产、制造商,航空摄影作品出品单位等。
七、《航拍无人机性能技术标准》
本标准面向使用无人机开展航空摄影的经营单位,适用于航拍无人机设计、生产、制造商,航空摄影作品出品单位等。
团体标准制定工作所需要的资料费、调研费、劳务费、会议费、办公管理费、审定费、宣贯费等相关费用,由参与标准制定单位共同承担,各参与单位按照自愿筹集的原则筹措相关经费。有意参与上述标准编制工作的企业可自愿报名,并填报回执至协会,协会将对申请参加标准制定的企业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即可参与标准编制工作。
联系人:李文(18600530018),袁英江(18813056219)
中国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
2023年5月23日